我市出台措施助推“双创” 全力破解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难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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记者从市政府金融办了解到,为促进全市经济发展,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、担保难,助推大众创业、万众创新,按照有关金融信贷政策要求,我市出台《周口市小微企业互助贷款风险补偿担保基金管理暂行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并决定于今年年初开始实施,全力破解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难题。

  小微企业互助贷款是指驻周银行业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发放的、由政府提供的“风险补偿金”和企业缴纳的“互助担保金”共同建立小微企业互助贷款风险补偿担保基金并作为风险补偿、担保、增信手段的信贷业务,是政府、银行、企业利益共享、风险共担的合作方式。

  《办法》规定,这种模式贷款对象为市中心城区和各县市产业集聚区内,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法人客户,并优先支持战略性新型产业、特色产业、电子商务、现代服务业、富民产业、产业园区小微企业;贷款额度为单户企业原则上不超过1000万元;贷款期限根据企业经营及行业特点灵活确定,一般为1年以内,最长不超过3年。

  为建立长效机制,根据管理办法,由政府和企业共同融资建立基金池,资金由政府出资和企业缴纳,由基金管理机构在银行分别开设“政府风险补偿金”和“企业互助担保金”专户存放。风险补偿金由市政府财政部门出资5000万元,银行按10倍放贷。

  小微企业在贷款前先按比例一次性缴纳互助担保金,由基金池资金作担保,小微企业在银行贷款无需其他担保、抵押。

  为保证资金安全,《办法》制定了详细流程和风险控制措施。市财政局为基金监管机构;市财政信用投资担保公司为基金管理机构,代表基金与合作银行签订合作协议,完善放贷流程,落实反担保措施;银行为基金运营机构,负责受理企业申请、评审和放贷。以上三方各负其责,开展基金运行管理工作。市政府成立基金运行管理办公室,设在市政府金融办,统筹、协调解决基金管理中的重大问题。具体业务则由基金管理机构与银行协商办理。(记者 刘彦章 实习生 郭鹏飞)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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