岗位设置实施阶段操作说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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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操作规程

根据国家《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》和《实施意见》精神,按照《河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(试行)》要求,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,要重点做好岗位设置方案的制定、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的制定、岗位聘用、认定总结等项工作。现就具体操作规程作以下说明:

一、《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》的制定和核准

1、制定《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》

——由各事业单位具体制定本单位《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》

并填报《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表》;

    ——《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》主要内容和要求(见《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参考样本》)。

2、《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》的审核和核准程序

《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》和《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表》由事

业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人力资源行政部门核准(《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》和《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表》各一式三份)。

3、需提供的核准材料

(1)《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》和《事业单位岗位设置

审核表》;

(2)编制部门批文;

(3)政府人力资源行政部门(或原人事部门)批文;

(4)在编在册人员花名册;

(5)其它需要说明的相关材料。

二、《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》的制定

主要步骤:
    ——制订《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》。实施方案内容主要包括:实施方案的依据、指导思想、岗位设置的基本原则与实施范围、已核准的岗位情况、各岗位具体任职条件、岗位聘用的方法步骤以及具体措施、组织领导等(见《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参考样本》)。
    ——编制《事业单位岗位说明书》。根据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,明确不同类别、不同等级的岗位职责、工作要求、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等,经过一定的组织程序,研究制定本单位不同等级的岗位说明书,作为人员聘用、聘后考核的主要依据。
    ——征求职工意见。通过召开全体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会,广泛听取职工对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的意见。增强岗位设置实施工作的透明度,落实职工对岗位设置实施工作的知情权、参与权和监督权。
    ——集体讨论通过。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,将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提交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通过。    

——公布方案。研究通过的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和岗位说明书在单位进行公布。

——实施方案审核与备案。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,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通过的《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》,由主管部门审核同意,报政府人力资源行政部门备案后组织实施。
    三、岗位聘用
    1、事业单位岗位聘用要求

在核准的岗位总量、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内,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自主设置本单位具体工作岗位,并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岗位聘用与聘用人员签订岗位聘用合同。政府人力资源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,确保事业单位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自主聘用人员。

2、聘用条件

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岗位任职条件、要求聘用人员,聘用条件不得低于国家和省规定的基本条件。对确有真才实学、成绩显著、贡献突出,岗位急需且符合破格条件的人员,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破格聘用。
     3、基本程序

 --- 公布已经核准的岗位设置实施方案,包括具体岗位及其职责、聘用条件等。
   --- 组织单位工作人员应聘,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。
    ——开展竞聘上岗或业绩考核,根据竞聘或考核结果,择优确定拟聘人员。
    ——召开单位领导班子会议,集体讨论决定聘用人员,明确其具体岗位与岗位等级,并在单位公示。
    ——事业单位法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。
    4、聘用合同签订

——事业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《河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》,对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。

—— 现已实行聘用制度,签订聘用合同的单位,要根据《河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(试行)》的要求,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,按照现聘职务或岗位对本单位在编在册人员确定岗位等级,并变更合同相应内容。
    四、认定总结

1、认定备案

——事业单位完成岗位设置工作后,由主管部门审核,报政府人力资源行政部门认定并备案。
    ——审核和认定应提供的相关材料:《河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》;《河南省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聘用人员花名册》; 《河南省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聘用人员登记表》;《河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聘用情况备案表》。认定合格后,由政府人力资源行政部门下达《河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聘用认定通知书》。    

2、完成岗位设置与工资兑现

——完成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单位,按照人员新聘岗位等级,从核准认定的下月起兑现相应的岗位工资。
    ——审批兑现工资应提供的主要材料:《河南省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聘用人员花名册》;《河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聘用情况备案表》;《河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聘用认定通知书》。

——首次岗位聘用不牵涉特设岗位聘用问题。首次岗位聘用完成后,根据工作需要,拟设特设岗位的以及人员岗位等级调整的事业单位应分别提交《河南省事业单位特设岗位审核表》、《河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岗位等级变动审批花名册》和《河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岗位等级变动审批表》,并按规定程序审批。

3、岗位设置工作总结

——事业单位完成岗位设置、岗位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后,进行工作总结,写出书面总结报告,连同认定备案所需的相关材料一并报政府人力资源行政部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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