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口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简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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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》规定,经周口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,周口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因工作需要,拟面向社会公开招交通管理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300名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:

  一、招聘对象

 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,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以下人员:

  (一)登记失业的“4555”人员(女性满45周岁以上,男性满55周岁以上);

(二)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中的“4050”人员(女性40周岁以上,男性50周岁以上)。

(三)男性200人,女性100人。

  二、招聘条件

  (一)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,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、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,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;

  (二)周口市川汇区户口(周口市国有企业下岗人员不限户口);

  (三)身体健康,无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各种疾病;

  (四)本人能胜任交通管理工作岗位;

  (五)“4555”人员年龄规定:女,1973年12月31日前出生,男,1963年12月31日前出生;“4050”人员年龄规定:女,1978年12月31日前出生,男,1968年12月31日前出生;

(六)有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优先;

(七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:

  1.已被企业吸纳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;

  2.已通过其他途径实现就业的;

  3.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女50周岁、男60周岁。

  三、招聘岗位:交通管理工作辅助人员

  四、招聘程序

  按照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的原则,经公开发布招聘简章、组织报名、资格审查、面试、拟用公示、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。

  (一)报名时间和地点

  报名时间:2018年4月11日开始,报满为止。

  报名地点:周口市七一路与汉阳路交叉口行政服务大厅就业失业管理窗口。

  (二)报名资格审查

  报名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、户口簿原件到现场登记;经资格确认后,填写周口市零就业家庭确认表,并开具零就业家庭证明。

  (三)录用

  经资格审查、面试等程序合格人员,报人社局备案,并在周口大众创业网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,持就业失业登记证(原件及复印件)、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,本人正面近期免冠二寸照片2张,办理聘用手续。

  五、待遇及用工期限

  待遇:享受岗位补贴和养老、失业、工伤、医疗社会保险补贴。

  用工期限: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外,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。

咨询电话:0394-8229150

 

 

  2018年4月1日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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